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是从商标注册公告日开始起算的。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十年,这是《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具体的起算时间点则从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意味着,一旦商标被正式注册,商标权人就享有从注册公告日起算的十年商标专用权。
下面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以说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
商标注册阶段 | 相关日期 | 说明 |
商标申请日 | 提交商标申请的日期 | 商标保护期限的计算起点不是申请日,而是商标核准注册之日,但申请日是重要参考日期 |
商标核准注册日 | 商标局公告核准注册的日期 |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从这一天开始计算,有效期为10年 |
商标有效期满日 | 核准注册日起算的十年后 | 商标专用权的初始保护期限届满日 |
续展申请期限起点 | 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 | 商标权人应在此期间内申请续展注册 |
续展宽展期限起点 | 商标有效期满日 | 若在续展申请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可在此期间内申请续展,但需缴纳迟延费 |
续展宽展期限终点 | 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 | 若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商标将被注销 |
续展注册有效期满日 | 上一次续展注册日起算的十年 | 若商标权人继续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从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开始计算 |
请注意,介绍中的日期仅为说明性示例,具体的日期需要根据实际的商标申请和注册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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