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主要有三种情况,具体为商标异议复审、商标撤销复审和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异议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商标撤销复审案件,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规定依职权主动撤销注册商标或对连续三年内不使用商标的撤销请求做出是否撤销的决定不服的,根据商标法规定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序号 | 复审类型 | 描述 |
1 | 驳回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
2 | 转让申请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
3 | 续展申请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
4 | 异议裁定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
5 |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
6 | 撤销不当商标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
介绍列出了商标复审的六种情况,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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