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商标,根据其经营范围和服务项目,主要属于尼斯分类中的第35类。
尼斯分类是国际上广泛接受的,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类别的系统,在这一系统中,第35类涵盖了广告、销售及经营管理等相关服务,商场作为商业零售的场所,其核心业务涉及商品的销售及管理,直接关联到第35类的服务内容。
商场相关服务/商品 | 商标类别 | 说明 |
销售服务、商业管理、加盟连锁等 | 第35类 | 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目的在于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以及广告宣传等 |
商场用家具 | 第20类 | 如货架、展示柜、收银台等 |
服务商标(如提供销售服务等) | 第42类 | 针对商场不生产商品,仅提供销售服务的情况 |
批发、零售 | 不属于第35类 |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批复,商场、超市的批发、零售服务不属于第35类内容 |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分类可能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的商品/服务的出现而调整,为了更好地保护商场的商标权益,建议在注册商标时,除了关注上述类别外,还可以考虑其他相关类别,甚至45个类别都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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