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受让人不能立即使用该商标。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转让自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具体时间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基于真实意愿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并通过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来启动流程。
2、文件要求:申请文件包括双方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原件,或电子方式提交的同意转让声明文件彩色扫描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也需同时提交,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出具代理委托书。
3、办理手续:转让双方需要共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4、核准公告:商标局在审核通过转让申请后,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在4-6个月内完成审查,之后进行公告。
5、权益生效:受让人从公告之日起正式享有商标专用权,此时才可以开始使用商标。
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通常可以在8-10个月的时间内开始使用商标,具体时间视商标局处理进度而定,建议在商标转让流程中,受让人保持与商标局或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的良好沟通,及时跟进转让申请的状态,确保在获得商标权利后可以及时使用商标。
商标转让后,需要经过一定的官方审查流程,一般情况下,如果审查顺利,大约需要6-9个月的时间,以下是商标转让大致的时间表:
时间节点 | 描述 | 时长 |
第1天 | 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协议 | |
第2天 – 第30天 | 准备并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材料 | 约1个月 |
第31天 – 第120天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转让申请 | 约3个月 |
第121天 – 第150天 | 审查通过,公告期(3个月) | 3个月 |
第151天 – 第180天 | 公告无异议,下发商标转让证明 | 约1个月 |
第181天 | 商标转让完成,可以使用新商标 |
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时间节点 | 描述 | 时长 |
1 | 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 1天 |
2 | 准备商标转让申请材料 | 1-2周 |
3 | 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 1周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形式审查 | 1-2个月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 | 1-2个月 |
6 | 公告期(3个月) | 3个月 |
7 | 下发商标转让证明 | 1个月 |
8 | 商标转让完成,可以使用新商标 |
请注意,上述时间表仅供参考,实际时间可能会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速度、公告期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官方通知,以确保及时了解审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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