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必须备案。
商标许可使用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备案申请,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这一过程不仅有助于保护许可双方的合法权益,还是确保商标使用秩序,防止可能出现的商标权益纠纷的关键步骤。
下面是一个关于商标许可使用备案的介绍,概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需要备案的内容:
序号 | 详细说明 | |
1 | 是否必须备案 | 是,根据《商标法》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
2 | 备案主体 | 许可人(商标注册人)应当负责向商标局报送备案材料。 |
3 | 备案时间 | 许可人应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备案。 |
4 | 备案材料 | 以下文件需报送商标局备案: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四)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
5 | 备案内容 | 备案材料需说明以下事项: –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 – 被许可人 – 许可期限 – 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
6 | 未经备案的后果 | 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未备案,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下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
7 | 备案的必要性 | 虽然备案不是强制性的规定,但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进行备案,在商标评审类案件中,备案的使用许可可以作为有效使用证据。 |
请注意,此介绍是根据提供的信息整理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可能需要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进行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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