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主要包括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在商标异议程序中申请认定、通过商标评审程序中申请认定、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程序中申请认定、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认定,具体介绍如下: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企业可以主动向当地工商局提出驰名商标的申请,并需要提交商标的知名度、使用情况和宣传范围等相关证据材料,工商局将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逐级上报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由商标局进行最终认定。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申请认定:当发现有相同或者相似商品上的商标可能涉及复制、模仿或翻译自身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时,企业可以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3、在商标评审程序中申请认定:如果企业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了其驰名商标的权利,可以在商标评审程序中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请求,以此来阻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4、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程序中申请认定:面对具体的商标侵权案件,企业可以在行政处理过程中请求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以此作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手段。
5、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认定:在面对商标侵权诉讼时,企业亦可以在法院中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请求,借助司法力量对商标权利进行保护。
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途径多样,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选择最合适的路径,企业应重视商标权的维护和监控,确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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