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什么期可以异议?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异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当发现有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标什么期可以异议呢?本文将从商标异议的定义、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当发现有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异议的适用范围
1、商标初审公告期间:自初步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商标注册证书领取期间:自领取商标注册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或者质疑。
3、商标续展期间:自续展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4、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合同备案期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受让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5、其他情况下:如发现商标抢注、恶意抢注等行为,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异议申请。
2、事实依据:申请人应当提交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其提出的异议成立。
3、法律依据:申请人应当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其提出的异议。
4、证据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足以支持其提出的异议的相关证据材料。
商标异议的处理流程
1、受理: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异议人,如果被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2、审查:商标局在接到被异议人的答辩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对异议进行审查,审查期间,被异议人和异议申请人可以进行辩论。
3、裁定: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异议成立,商标局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裁定,驳回或者撤销原注册商标;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则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起诉:当事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商标优先权?
答:商标优先权是指在同类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可以作为新注册商标的优先权,在首次申请注册同一类别的商标时,如果该商标已经在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被他人先注册,那么在第一次申请时就可以要求保留该商标的优先权,这样可以防止他人抢注自己的品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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