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商标分类(尼斯分类),显示屏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类别:
1、第9类:科学仪器、音像设备和计算机硬件等,这个类别包括各种类型的电子显示设备,如电视、电脑显示器、手机屏幕等。
2、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零售服务等,这个类别涉及到显示屏在广告、促销等方面的应用,如户外广告显示屏、商场导购系统等。
3、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和相关服务,这个类别涉及到显示屏在科技研发、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应用,如显示屏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等。
4、第41类:教育、娱乐服务等,这个类别涉及到显示屏在教育培训、娱乐场所等方面的应用,如多媒体教室、游戏厅等。
5、第38类:电信服务,这个类别涉及到显示屏在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等方面的应用,如手机、平板电脑等。
6、第7类:机械设备,这个类别涉及到显示屏在工业设备、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应用,如工业自动化设备、医疗设备等。
7、第16类:办公用品,这个类别涉及到显示屏在办公设备、文具用品等方面的应用,如办公电脑、投影仪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某个品牌或产品,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类别的商标,在注册商标时,建议根据自己的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类别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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