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先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商标在先优先权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如果一个商标已经在同一类别下被他人注册,那么在商标注册审查阶段,申请人可以依据商标在先优先权原则,要求商标局驳回已注册商标的申请,同时允许申请人继续提交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这样一来,申请人就能够在商标注册审查阶段获得一定的保护,避免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抢注。
什么是商标在先优先权?
商标在先优先权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如果一个商标已经在同一类别下被他人注册,那么在商标注册审查阶段,申请人可以依据商标在先优先权原则,要求商标局驳回已注册商标的申请,同时允许申请人继续提交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这样一来,申请人就能够在商标注册审查阶段获得一定的保护,避免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抢注。
商标在先优先权的适用范围
1、同一国家或地区:商标在先优先权主要适用于同一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制度可能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实行相同的优先权原则。
2、同一类别:商标在先优先权要求申请人的商标与已注册商标在同一类别下,这是因为,不同类别的商标保护范围不同,如果两个商标不属于同一类别,那么在先注册的商标对后注册的商标就没有直接影响。
3、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商标在先优先权要求申请人的商标与已注册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这是因为,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需要给予更多的保护。
如何利用商标在先优先权?
1、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检索: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申请人应当对同类商品或服务进行充分的检索,了解是否有与自己的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已注册商标,如果发现有相似或相同的已注册商标,可以利用商标在先优先权原则,要求商标局驳回已注册商标的申请。
2、在申请书中明确主张优先权: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主张自己享有商标在先优先权,这样一来,即使已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商标局也会根据申请人的主张,对其申请进行审查。
3、及时关注已注册商标的情况: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应当及时关注已注册商标的情况,防止其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现已注册商标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据商标在先优先权原则,要求商标局采取相应的措施。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撤销依据”?
答:“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撤销依据”是指,如果一个注册满三年的商标没有在使用,且没有正当理由,那么有权请求撤销该商标,这是为了防止一些恶意注册者通过虚假手段占用他人的商标资源。
2、什么是“驰名商标”?
答:“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强辨识度的商标,驰名商标享有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禁止他人恶意抢注;在侵权诉讼中,法院可以对被告的赔偿金额予以酌情提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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