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分类中,与车品内饰相关的商品通常归类于第12类和第35类,第12类主要涉及车辆,包括陆地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而第35类则覆盖了广告销售、商业企业的商业管理等服务,其中也包括为他人零售汽车内饰件的服务。
第12类:运输工具
单元表格:第12类相关项目
编号 | 商品/服务项目 | 描述 |
1202 | 陆地车辆用连结装置 | 包括拖车用的连接装置等 |
1203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 包括各种汽车零件,如发动机部件、悬挂系统等 |
1204 | 轮胎 | 指车辆用轮胎 |
1209 | 车辆座椅用安全带 | 指车辆乘客用的安全带 |
1211 | 车内装饰品 | 包括车用脚垫、座套、香水夹等 |
第35类:广告销售
单元表格:第35类相关项目
编号 | 服务/服务项目 | 描述 |
3501 | 广告宣传 | 包括通过各种媒介进行的广告宣传服务 |
3502 | 为零售目的而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 | 包括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展示商品以促进销售 |
3503 | 为他人规划、设计商业橱窗布置 | 提供专业的橱窗布置设计服务 |
3504 | 进出口代理 | 提供代理进出口商品的服务 |
3506 | 为他人零售汽车内饰件 | 包括为消费者提供选择和购买汽车内饰件的服务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开了一家专门售卖汽车内饰的店铺,我应该注册哪一类商标?
A1: 如果您的店铺主要业务是售卖汽车内饰,那么您应该考虑在第12类下注册相关的商标,特别是涉及到“车内装饰品”(1211)的小项,如果您的店铺还提供为他人选择或购买汽车内饰的服务,那么您可能还需要在第35类下的“为他人零售汽车内饰件”(3506)服务项下注册商标。
Q2: 我提供的是线上汽车内饰定制服务,是否需要注册第35类的商标?
A2: 是的,如果您提供的是线上汽车内饰定制服务,这属于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范畴,特别是如果涉及到通过网站或其他电子方式向客户展示您的产品并促成销售,那么您应该考虑在第35类下注册相应的服务商标,尤其是关注“为他人零售汽车内饰件”(3506)这一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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