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得核准之日,是商标注册流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它不仅标志着商标注册申请的成功,也是商标专用权期限起始日的计算基准,下面将详细介绍关于商标得核准之日的相关信息:
1、商标法的规定
有效期的起算:《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这个期限是从商标核准注册之日开始计算的。
核准注册日的定义:尽管《商标法》未直接定义核准注册日是指注册公告日还是专用权期限的起始日,但从相关规定可以推断出,核准注册日与初步审定公告期满后的时间有关。
2、商标注册程序
审查过程: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确保商标符合注册条件。
公告与异议:经审查合格后,商标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为期三个月,这期间公众可提出异议。
3、异议处理
异议不成立:如果公告期内的异议不成立,那么商标就会被准予注册,而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为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4、复审程序
不服决定:假如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
评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在必要时可延长至多三个月。
5、商标权的保护期
法定保护期:商标在得到核准后,将在法定期间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个保护期通常为十年,但可通过续展无限期延长。
6、商标的续展
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人如欲维持商标的法律保护,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续展。
7、商标的追溯力
准予注册前的使用行为:从初步审定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前,他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
商标得核准之日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它不仅是商标专用权期限的起始点,而且与商标的法律保护密切相关,商标申请人应密切关注商标局的各项通知和公告,确保及时完成相关手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了解商标续展等后续流程同样重要,以保证商标权利不受中断。
商标得核准之日是商标注册流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开启了商标受法律保护的十年周期,并确定了商标专用权的开始,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理解此一日的意义及其后续的法律行动,对于充分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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